一、办理人防审查意见申报资料
1、《防空地下室方案(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打印填写,一式三份,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印章);
2、《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要求核定书》(复印件);
3、防空地下室方案(初步)设计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设计人注册章并报送设计文件AutoCAD光盘);
4、《防空地下室方案(初步)设计审查修改通知书》(复印件)(有修改意见的项目需提供);
5、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办理人防审查意见程序
1、建设单位提交资料;
2、市人防办进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核定;
3、省人防办进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4、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5、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