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
1、建设申请报告;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代码和个人(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材料和委托授权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定位图(验原件留复印件二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证明及出让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二份);
6、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批准文件;
7、建设计划文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房地产开发规模等;
8、相关的1:1000数字化地形图(航测图二份含复印件);
9、建设总平面图8份(比例1:500或1:1000,图幅要求A2),在航测图基础上绘制(须与现状完全一致),注明城市道路、方位、尺寸、四邻建筑,建筑现状、层数、建筑线(建筑边界线)与道路红线的距离及定位坐标;停车场记录的位置;各种地上、地下管线,人防地貌及现状设施,出入口位置及交通流线;主要技术指标及说明;
10、注册登记并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设计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施工图两套(图幅要求A2或A2加长并提供AutoCAD绘图光盘);
11、日照复核图、指标复核图;
12、交通影响分析报告;
13、环保、文物、节能、抗震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
建设单位申请---办事大厅窗口受理----用地处室办理---主管局长审批----发证窗口---建设单位领取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限
30天(不含批前公示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