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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法律事务

旧城改造项目选址意见书 办理所需资料程序 (征

一、办理选址意见书所需资料
1、建设单位正式书面申请书;
2、拟建项目的相关批准、证明文件;
3规定比例尺1:1000现状地形图(1份);
4、拟选址地块用地协议;
5、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开发企业须有资质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所需材料。
注:①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委托经办人确认;②同时提交上述纸质文件的电子报批文件。
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办事大厅窗口受理---用地处室办理---主管局长审批---发证窗---建设单位领取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限30天(不含批前公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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