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阶段:房屋建设阶段
十、建设工程手续按以下程序办理:
1.市发改委办理项目备案手续。(附件3:建设工程项目备案程序(征求意见稿))
2.市规划局办理规划设计条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4: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资料及程序;附件5: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及程序(征求意见稿))
3、市国土局办理土地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
4、市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6: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及程序(征求意见稿))。
其中市房管局办理项目建设规模。(附件7:办理项目建设规模所需资料(征求意见稿));市环保局办理环评意见书。(附件8:城中村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所需资料及程序(征求意见稿));市人防办办理人防审查(附件9:办理人防所需资料及程序(征求意见稿));市消防支队办理消防审查意见书。(附件10:办理消防审查意见书所需资料及程序(征求意见稿))
5.市建委办理安置房开工手续。协调市建委办理图纸审核、工程招投标、安全监督、质量监管等相关建设手续,由市建委核发施工许可证。(附件1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手续办理(征求意见稿))
6、确定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建设监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