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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七旬老太被订阅手机报 移动称老人自己点错

洛阳七旬老太被订阅手机报 移动称老人自己点错
映象网洛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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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的移动网上营业厅资费截图(投诉人提供)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马晓飞)“我母亲今年77岁了,平时用老年机,只会接打电话,短信也不会看,可前几天,她的手机被无故订阅了两份手机报。”78日,洛阳市孟津县的焦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他的“疑惑”。

  消费者:“天上掉下来”两份手机报

  焦先生说,其母亲用的是神州行家园卡,每月最低消费10元。74日他登录个人网银时发现,母亲手机资费发生变化,不知何时被订阅了2份手机报,扣除资费10元。

  据焦先生提供的中国移动个人网上营业厅代理业务费用一栏显示,老人的号码在今年7月被订阅中国某报、文史天地等2份手机报,每份手机报5元,通过彩信获取。此外,在账户入账明细一栏,记者发现了78日系统显示的话费误差转预存10元。

  “其实扣的资费倒是不多,要是我自己不查看,每月都得扣费,况且这业务被开通得莫名奇妙,没有通过短信或是电话进行提醒,让消费者没有安全感。要是他们动不动就乱扣费,或是私自给开通套餐,社会岂不乱套了?”焦先生说。

  移动称开通业务是老人自己不小心点的   用户回应不可能

  79日,记者采访了中国移动负责处理客户投诉的营业员。该员工表示,他们查询发现,两份手机报是老人通过手机上的网络于72日自己点拨订阅的,营业厅开通不了此业务。因为手机上有移动梦网,老人也有自己不小心点错的可能。老人年龄大了,即使开通也使用不了,我们就将老人的10元资费进行返还,79日上午958分话费返还到位。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焦先生表示自己很不满意。焦先生称母亲的手机没有上网功能及相关软件,是只能接打电话的老人机,更别提自行开通相关业务。移动工作人员应该自我检讨,查找问题所在,而不是把责任推在消费者身上。

  律师说法:运营商需提供“二次确认”记录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河南泰豫恒律师张博。张律师说,本案首先要看消费者所称的老年机的品牌与型号,是否具有上网功能。如不具备,移动所称老人自己点错的说法不攻自破。退一步讲,即使是老人自己点错的,依据电信部相关规定,运营商在提供包月类、订阅类信息服务时,需要经过“二次确认”的过程。如运营商不能提供出上述证据,应判定为违规订制。即应核定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责任,由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相关信息服务提供商配合,按规定和承诺赔偿用户损失,并向用户赔礼道歉。

  张律师提醒广大电信消费者,定时查看话费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向运营商反映。在与运营商沟通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应证据。如果运营商拒不解决问题,可以通过向工商部门投诉、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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