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男女平等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它主要指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权利。且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重申了宪法这一重要原则。虽然性别歧视在如今在中国已经是公认的错误,但现实中不乏这样的事实存在。
【案情摘要】
岳女士(化名)的房屋位于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某村,岳女士一家一直生活在该地自建的两层楼里,户口本上的户主是岳女士,权属证明也登记在岳女士的名下,做户主和产权登记人本没有什么稀奇的,但是在拆迁补偿时却给岳女士一家带来了烦恼。原来,拆迁方竟然因为户主和产权人是女性而差别对待,给岳女士家的拆迁补偿低于其他男性户主的补偿,岳女士为此曾多次找拆迁方协商要求合理补偿均未果。
【律师点评】
面对补偿不合理,我们可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看政府设定的各项补偿是否合理,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本案中岳女士的拆迁补偿低于其他男性户主的补偿,严重侵害了女性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应合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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